急性冠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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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区年度慢性病申报提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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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我市城区年度

居民和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

正式开启

那么

市民们在门诊慢性病申报时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又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跟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

什么是门诊慢性病?

门诊慢性病主要是指需要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通过鉴定,可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部分门诊医疗费用。

市城区申报人需要参保满一年以上,同时应符合患有《十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范围内的疾病病种,可进行申报。

满足条件如何申报?

慢性病受理申报时间是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的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需要携带患者的社保卡复印件以及慢性病申报表,还有近三年以来所申报门诊慢性病种有关的市城区医院,也就是太和、医院的一整套的住院资料,医院的医保科受理申报。

据了解,参保职工或参保居民的门诊慢性病申报只能选择一个病种申报,已经申报过的不能重复申报。并选择一家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治疗检查和用药的定点。

慢性病有哪些病种?

慢性病目前职工医保有17个病种,居民医保有25个病种,分别是恶性肿瘤、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等病种。

职工医保17个病种分别为: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症)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极高危)、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肝硬化、血友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结核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冠心病。

居民医保25个病种分别为:恶性肿瘤(含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硬化症、糖尿病、高血压(极高危)、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肝硬化、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结核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冠心病、重症肌无力、地中海贫血、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骨髓炎、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血友病、苯丙酮尿症。

可申报地点有哪些?

医院医院、医院医院。重性精医院、医院医院办理。

此外,医院申报,苯丙酮尿症限在市妇幼保健院申报;同时肝硬化和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治疗医院办理。

外地患者如何申报?

在外地住院的患者需要申报慢性病的话,可以将资医院,医院的住院资料。

温馨提醒: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按要求填报申报表并补全申报资料后,并按照规医院医保科经专家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次年元月份起即可纳入医保门诊慢性病管理并按规定在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

城镇职工医保科/p>

-或

城乡居民医保科/p>

-或

医院公共关系处/p>

-

医院医保科/p>

-或

医院医保科/p>

-或

医院医保科:

-或

医院医保科:

-

医院医保科:

-

医院医保科:

-

医院医保科:

-

因近期咨询量较大

以上电话可能存在占线的情况

有需求的市民可以尝试错峰拨打

或联系市长热线

扩散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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